学校及驻校内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推动师生进一步关注消防、参与消防,不断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学校抵御灾害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消安办【2023】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定于2022年5月4日至31日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防工作,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活动内容
以“防范火灾风险,守护美好校园”为主题,加强针对
性警示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切实开展培训演
练,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一)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
1.积极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电子显示屏和“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作用,积极营造舆论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5月10日前完成)
2.组织教职工学习《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增强法律意识。(5月15日前完成)
3.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结合火灾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告诫师生认真做好“六不一会”安全告诫教育,即:不私自拉扯电源电线;不在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点明火;不携带易燃易爆品;不在办公室、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出入人多且不易疏散的娱乐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抽烟并随地丢烟头;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5月20日前完成)
4.组织师生观看《火灾警示教育宣传片》,使师生更直观的了解校园极易发生火灾的情况、火灾的危害及预防措施,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5月20日前完成)
5.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在全校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人人维护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保障校园消防安全。(5月31日前完成)
(二)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1.组织部门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总务处
河南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教育项目部
2.参与人员
学校及驻校内各单位职工代表;各学院学生干部、寝室长及学生代表;学生处宿管科老师;商业、物业公司三保人员。
3.具体时间安排
见附件1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灭火演练期间,各二级学院要指定1名教师带队,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加强现场管控力度;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防止意外发生。
(三)各单位演练时间如有变动,东校区请与消防科主管李伟松联系(电话:15617621650);西校区请与物业公司项目部经理王沛联系(电话:15137100567)。
(五)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图文资料(电子版)、活动总结(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请于5月26日前报送至总务处106办公室。
联系人:贾亚如 18539894944
邮 箱:zgxy_baoweichu@163.com
附件1:演习时间、地点安排
附件2: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3: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标语
附件4:火灾警示教育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