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驻校内各单位:
由于学校快速发展,在校师生及三保服务人员逐年增加,为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秩序,规避车辆超速、鸣笛、乱停乱放等事件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现对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是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交通管理规定》,不得违章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二、机动车辆应严格按照机动车辆停车位规划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院系教职工办公及授课车辆一律停放在天井院内,主干道和消防通道一律不得停车,一经发现,安保人员将进行电话警告、贴条提示、锁车处理,对于多次劝阻无效者,将车辆拉入黑名单,禁止车辆再次入校,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三、非机动车辆应严格按照非机动车辆停车位规划位置停放,严禁占用道路两侧、楼道、上楼入户;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严禁私拉乱扯违规用电。
四、倡议商业公司、物业公司对校内务工人员及三保人员进行宣传管理,餐厅门前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主路两侧及占用消防通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经发现,将上报监管部门对主管部门进行追责。
五、倡议各学院加强师生宣传管理,教学区域及宿舍楼两侧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主路两侧及占用消防通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经发现,将上报监管部门对学院进行追责。
未尽事宜,由总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