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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办理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     作者:

学校及驻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现将办理郑工学院车辆通行证的通知发布如下:

一、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实行《机动车辆通行证》和门禁系统双重管理

(一)办理对象

1.全校教职工机动车辆;

2.驻校内各单位工作人员机动车辆;

3.集团内部需经常出入学校办理业务的车辆;

4.长期进校配送货物车辆

(二)办理时间

2022913——923

(三)办理程序

1.所在部门填写《车辆通行证办理汇总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校园长期配货车辆,由驻校内对接单位审核出具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

2.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复印件各1份(车主是父母、配偶、子女的,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缴纳工本费10元;

4.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923日前统一交到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117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

(四)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为两年

二、签订《机动车辆校内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附件2

(一)凡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需签订《承诺书》;

(二)因工作需要,需临时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介绍人(对接人)负责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校内安全文明驾驶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中原华信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驻校内单位人员的《承诺书》签订;

(四)教育集团办公室负责其所管辖单位人员的《承诺书》签订;

(五)此《承诺书》一式两份,需于923日前完成签订工作,一份由各单位统一收齐后交于行政管理中心117办公室,一份随车携带,并置于车内明显位置。

三、车辆出入管理要求

1.凡出入学院的机动车辆,需凭《机动车辆通行证》和《机动车辆校内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方可通行;届时未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和《机动车辆校内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的车辆将禁止进入校内。

2.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一证,不得转借、涂改。如有遗失,请及时到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117办公室补办;

3.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不得违章行驶,按停车位停车,不得乱停乱放;

4.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指示标志行驶,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鸣笛;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5.进入学校的车辆出现损坏路面、绿地及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6.如更换车辆,请及时到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117办公室交回原证件,并办理新的车辆通行证;

7.凡进入校内车辆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否则将拉入黑名单禁止再次进入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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