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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具体如下:

一、教育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针对“校园周边‘黑出租’、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较多;部分师生驾驶电动车、自行车超负载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成年人驾驶非机动车辆可以固定座椅内搭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岁以上的人员’的规定;部分学生驾驶电动车、自行车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等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班会、观看《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进一步教育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出行选择合法、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

2.防盗、防骗教育

以防盗防骗基本常识、新型诈骗案件、就业招聘陷阱以及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校园周边等场所易发案件特点为主要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引导学生提高防盗防骗意识,学会抵制防盗防骗的方法,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消防安全教育

冬季,进入用电高峰期,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消防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各学院要做到“六不一会”安全告诫教育,即:不私自拉扯电源电线;不在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点明火;不携带易燃易爆品;不在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出入人多切不易疏散的娱乐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抽烟并随地丢烟头;要让学生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反复告诫每一位学生,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危机自救能力,做到无隐患、无事故。

4.防传销教育

通过开展防传销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使学生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进一步让学生了解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学生对传销的免疫力。

二、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专业特色和自身实际,认真策划,制定针对性教育措施,周密安排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活动效果。

2.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要求,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意识融入到学生思想行动之中,利用好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做到安全工作预防在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在外实习或因事不在学校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短信群发等方式告知其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并在其回校后安排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4.请于10月30日前将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报送行政管理中心113室李嘉琳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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