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11月9日为我国法定消防安全日,11月为我省法定消防安全月。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消防局、市消防支队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消防工作实际,将119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119”消防宣传活动主题是“认识火灾、学会逃生”。通过宣传教育,师生员工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消防安全知识得到普及,火场逃生技能得到掌握,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和减少。
二、活动时间
11月8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火灾警示片”大家看活动。本单位组织师生员工集中观看火灾警示片,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二)悬挂消防标语,营造浓厚氛围。活动期间,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每天不少于两小时,滚动播放“身边的消防安全常识”或消防宣传二十条等消防安全知识。院系通过悬挂横幅、橱窗板报、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提升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召开一次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学校消防重点单位,如学生处(宿管科)、教务处、后勤处、图书馆、现教中心等,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工作现状,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由保卫处牵头在学生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地点选择人员相对集中区域,如宿舍区、教学区或餐厅等区域,尽量保证学生参与人数。
(五)规范开展“四个能力”消防安全宣传。学校消防重点部门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设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和疏散逃生方法的文字说明和示意图,在消防设施上张贴提示设施性能和使用方法的示意图。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消防安全月宣传工作纳入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中,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
(二)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责任到人,做到活动有预案、实施有方案,精心把握好每一个环节,力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经验、做法与成效,促进我校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各院系要根据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好此次消防安全月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各院系梳理总结好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相关视频、照片、文字总结等材料(将作为年底评先依据),于12月3号前报保卫处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心116室)。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