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元宵节期间的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此通告。
一、各单位应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在工作(营业)时间必须按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占道搭台经营,堵塞、占用疏散通道;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广大师生员工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清理办公区域、生活、生产区域内废弃可燃物和易爆物品,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部举办焰火晚会或随意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师生员工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可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2620978或15890690656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