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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安全防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4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冬季已经来临,气候逐渐寒冷,各类不利安全因素增多,防火、防电气事故、防盗、防“两抢”等任务更为繁重。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警钟长鸣,时刻防范,努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特点,各部门要加强电线、电器设备、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破损电器、过期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完善灭火器材和报警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大学生公寓的巡查力度,严禁学生在宿舍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用明火取暖,宿舍不得用蜡烛照明,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严防燃气、煤气中毒

针对冬季用电用气高峰,各单位要加强取暖设备的安全检查,不得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和方式取暖,不得使用煤炉、炭火取暖。餐厅、锅炉房等用气用煤量大的重点部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严防燃气、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防雨雪灾害和交通事故

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环境复杂,相关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增强驾驶人员冬季安全行车意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检测、维修保养、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校车接送师生不得超载超速,大雨大雪恶劣天气更要谨慎驾驶。

四、严防财物被盗

冬季岁末年初之时,特别是“两节”期间,是财物被盗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财物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值班和巡查,严防偷盗事件的发生,确保财物安全。

请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冬季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切实排查和整改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保 卫 处

201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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