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元旦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在举办活动期间,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不断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环境,制定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二、节日期间,举办晚会、灯会等聚集性活动时,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保卫处申报,经保卫处消防科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任何单位不可私自举办大型晚会、灯会等娱乐活动。
三、所举办活动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门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用于疏散走道,便于疏散。
四、活动场所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规定,并保证完整好用。
五、活动场所应当有本单位专人负责消防,能够熟练操控消防设备,熟悉火险的处理程序。
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确保节假日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