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执行《消防法》,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火灾应急扑救处置能力,指导广大师生在发生火灾情况下能够正确、快速、有效地利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保障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于2017年5月4日至29日,消防科在东、西校区举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部门
保卫处消防科
二、参与人员
各单位学生干部、寝室长及学生代表;餐厅全体工作人员,学生处宿管科全体人员,图书馆、现教中心、行政处室及各院系部教师代表。
三、具体安排时间
演习时间 |
演习地点 |
参加演习单位及人数 |
5月4日下午 16:50 |
东校区体育场南侧 |
建筑工程学院 |
5月5日下午 16:50 |
医学院 |
5月8日下午 16:50 |
管理学院 |
5月9日下午 16: 50 |
外国语学院 |
5月10日下午 16: 50 |
商学院 |
5月11日下午 16:50 |
药学院 |
5月12日下午 16:50 |
艺术学院 |
5月15日下午 16:50 |
信息工程学院 |
5月16日下午 16:50 |
音乐学院 |
5月17日下午 15:30 |
东区图书馆、现教中心、东区餐厅、商户、东区学生处宿管科、各部门教职工 |
5月19日下午 16:50 |
西校区国旗广场
|
机电工程学院 |
5月22日下午 16:50 |
医学院 |
5月23日下午 16:50 |
中专部 |
5月26日下午 15:30 |
西校区国旗广场 |
西区餐厅、商户、西区图书馆、西区现教中心、西区学生处宿管科、各部门职工 |
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工作,切实按照本年度消防主题“时时关注消防安全,处处预防火灾发生”的内容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活动;
2.演练期间,由各单位教师带队,协助维护现场秩序和管理,参加演习者必须服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防止意外发生;
3.有电子显示屏单位,要充分利于电子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4.此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的组织情况将纳入到对各单位的年终安全考核;
5.各单位如有时间变动请于消防科孔德刚科长联系(电话:13592409714、短号:668888)。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