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在圣诞节、元旦等节日来临之际,校内各种集体活动相应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杜绝集体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障我校师生安全,现要求凡是在元月10日前组织开展集体活动的单位或班级务必填写集体活动报备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3日下班前报备到保卫处116室,届时保卫处将根据活动情况,调配人员安排加班,并加大集体活动地点的勘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希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集体活动的报备工作,并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师生安全。
附件:集体活动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