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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等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冬季,进入用电高峰期,也是火灾的高发季节,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另外,近期社会上各种盗窃、诈骗案件频发。为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保障师生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现决定开展“平安伴我行”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发挥宣传简报、校园广播、网络、专栏、电子屏幕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观看专题片、主题班会、短信、微信、知识讲座、张挂标语、分发安全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盗窃、防诈骗、防传销等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识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活动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进入冬季,天寒地冻路滑,危险系数增高。为避免乘车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出行选择合法、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会非法营运车辆。

2.防盗、防骗教育

以防盗防骗基本常识、新型诈骗案件、就业招聘陷阱以及学生社区、食堂、图书馆、校园周边等场所易发案件特点为主要教育内容,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保卫处收集的《防范电信诈骗攻略》,观看我校和新郑市公安局联合录制的《如何防范电信诈骗》视频。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引导学生提高防盗防骗意识,学会抵制防盗防骗的方法,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3.消防安全教育

冬季,进入用电高峰期,是火灾的高发季节,消防安全教育刻不容缓。各学院要做到“六不一会”安全告诫教育,即:不私自拉扯电源电线;不在宿舍、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点明火;不携带易燃易爆品;不在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出入人多切不易疏散的娱乐场所;不在公共场所抽烟并随地丢烟头;要让学生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组织学生观看《高校火灾事故预防与反思》纪录片,反复告诫每一位学生,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危机自救能力,做到无隐患、无事故。

4.防传销教育

通过开展防传销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营造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使学生深刻认识传销活动向高校渗透的现实危害及当前传销活动的复杂性、欺骗性,进一步让学生了解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学生对传销的免疫力。

三、活动要求

1.要根据专业特色和自身实际,认真策划,制定针对性教育措施,周密安排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活动效果。

2.认真落实学校相关要求,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意识融入到学生思想行动之中,利用好学生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做到安全工作预防在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在外实习或因事不在学校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群、短信群发等方式告知其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并在其回校后安排一次“平安伴我行”集中教育活动。

4.请于12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图文资料纸质版交于保卫处1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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