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2月23日,南京市某小区发生火灾事故,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入院治疗。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系该楼宇地面架空层电动车停放处起火引发。
电动车电池受到损伤或过度充电可能引发自燃,且由于车上不少部件是由塑料、橡胶和聚氨酯等易燃材料制成,一旦起火后蔓延速度快、扑灭难度大。电动车起火30秒,即可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周边人员吸入容易引起昏迷和窒息死亡。为深刻汲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特作如下提示:
一、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私自进行改装。假冒伪劣电动车的电池、充电器、控制系统存在很多安全隐患,私自进行电路系统改装,也会极大增加火灾风险。
二、严禁电动车进楼。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电梯运送电动车;严禁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三、严禁整夜或长时间充电。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应尽量在白天充电,充满及时断电。
四、严禁在非正规场所充电。飞线充电因线路磨损、极端天气、缺少断电保护等原因,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室内充电安全风险更大,更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五、学生返校后要及时检查电动车安全情况。学生自有电动车假期在校园停放时间较长,且经历多次雨雪天气,重新使用前一定先检查电路系统是否存在破损、短路、进水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充电使用。
六、教职工要重视家属区消防安全。教职工下班回到家属区后,也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避免电动车进楼充电、飞线充电、占用、堵塞应急疏散通道等行为,切实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火患猛于虎,消防重于山。请全校教职工生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总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