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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机动车辆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合理控制校园车流量,根据《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97号令)、《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2010〕6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辆行驶

1.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均应自觉遵守交通标识或在校警指挥下通行,安全驾驶、文明驾车;

    2.校内机动车辆行驶车速应当控制在20km/h,低速行驶、礼让行人,禁止超速、超载等行为影响校园交通安全及他人安全;

    3.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期间禁止鸣笛,严禁出现各类扰乱教学秩序及公共秩序等行为;

    4.禁止驾驶机动车辆驶入草坪绿化带、欧洲街(伦敦街)等区域;

    5.校内组织活动期间,遵从校警指挥及区域管制交通规定。

、停放管理

1.按位泊车、有序停放。根据校内停车场划分,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均应停放于停车场且车头一律朝外,禁止在道路路边没有划设停车位的地方随意停放;

2.卸货的车辆就近卸货后,应尽快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严禁长时间占道停放;学校组织的参观、迎新等各类活动期间禁止路边卸货;

3.车辆停放时应一车一位顺位停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路面停车场不够时,应自觉把车辆停放于地下停车场,届时请注意安全,有序停放;

4.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校内道路、人行道、绿化带、步行街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域停放任何机动车辆。

、收费标准

(一)免费车辆及固定缴费车辆

1.教职工车辆经提交申请、部门审核、系统录入后免收停车费,教职工可同时录入两辆车;

2.学生车辆经提交申请、学院审核、系统录入后免收停车费

3.商户、施工单位车辆经提交申请、部门审核后单月80元,年费600元(办理生效后,不再做退费处理 )。

(二)临时车

1.来校车辆在校停车1小时内按每车3元收取,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2.进入校园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不收费

3.集团内部公务车、本校公务用车不收费

4.学生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在入校半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来访车辆经校内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6.进入学校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不收费。

其他

学校总务处是校园交通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协调与实施,并负责解释。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总务处

       2022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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